高碑店保密协议

我们在收债、讨债、收数、追债、要债、收账过程中绝对坚持以下几点:

1、服务保证:公司对客户的委托倾尽全力事必有果,我们的工作成效一定能得到客户的信赖和满意;

2、债务清欠部以专业调查为基础,优秀的律师为后盾;

3、专业收债公司专业合法坚持不收回债务,不收取佣金,全程并由专业律师指导;

4、我们绝不涉黑、绝不做超出法律范围的行动;

5、绝不与委托人之间发生纠纷;

6、坚决不给委托人留下后遗症;

7、我们的宗旨:诚实、高效、保密、合法;

8、我们的目标:客户的满意!我们的追求;

高碑店市有着古老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。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。战国时期市境内为燕国督亢地。唐太和六年(公元832年)置新城县,县治在今高碑店市新城镇,属河北道涿州。明代洪武六年新城县解放,恢复隶属保定府,一直沿至清末。民国二年直属河北省。抗日战争时期市境先后属冀中区四专区、五专区、十专区。1948年11月新城县解放,成立人民政府。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,归保定专区管辖。1958年12月20日撤销新城县并入涿县,县政府迁至高碑店。1961年7月9日析涿县复置雄县时,白沟河以东部分划归雄县。1962年8月27日析涿县和雄县,恢复新城县原建制,县政府驻地在新城镇。1970年县政府迁至高碑店。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新城县,建立了高碑店市。高碑店市辖5个街道、5个镇、5个乡:和平街道、军城街道、东盛街道、北城街道、兴华路街道、方官镇、新城镇、泗庄镇、白沟镇、辛立庄镇、肖官营乡、梁家营乡、张六庄乡、东马营乡、辛桥乡。